陶朱公著有《陶朱公理財十二則》(可能是後人所托),內容如下:
能識人:知人善惡,賑目不負。
能用人:因財器便,任事可賴。
能知機:善貯時宜,不致蝕本。
能倡率:躬行以率,觀感自生。
能整頓:貨物整齊,奪人心目。
能敏捷:猶豫不決,到老無成。
能接納:禮義相交,顧客者眾。
能安業:棄舊迎新,商賈大病。
能辯論:生財之道,開引其機。
能辦貨:置貨不拘,獲利必多。
能收帳:勤謹不怠,取討自多。
能還帳:多少先後,酌中而行。
《陶朱公生意經》內容如下:
生意要勤快,懶惰百事廢。
用度要節儉,奢華錢財竭。
價格要證明,含糊爭執多。
賒欠要證人,濫欠血本虧。
貨物要面驗,濫入質價減。
出入要謙慎,潦草錯誤多。
用人要方正,歪斜托付難。
優劣要細分,混淆耗用大。
貨物要修正,散漫查點難。
期限要約定,馬虎失信用。
買賣要隨時,拖延失良機。
錢財要明慎,糊塗弊端生。
臨事要盡責,委托受害大。
賬目要稽查,懈怠資本滯。
接納要謙和,暴躁交易少。
主心要寧靜,妄動誤事多。
說話要規矩,浮躁失事多。
工作要精細,粗糙出劣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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